咨询内容:
我家在一年多前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装修期约为2-3个月完工(因本人与该公司签订的合同在家,现在未能看到具体内容)。期间主体装修基本完成,但部分存在问题。我也付给施工队一部分钱款,剩余6000元未付,要求全部装修维护完毕后支付。自今年3月份我就开始催促施工队将维修的地方尽快完工,可一直再拖,除非今天抓住施工负责人了,可能会给你修一点,导致我的房子到现在还有些地方未完工。昨日,施工队负责人给我发信息要求将问题部分中的一小部分施工并要求我在施工完成后将剩余的6000元装修款给她,我给她回信息要求全部施工完成后给予。今日,施工队负责人跟我父母说不给钱就不装修,我10月份的婚房,到今天了还没有装修完。双方签订的合同早已经过期,我可不可以起诉该施工队?并要求赔偿我装修损失?
科华所于波律师解答:
根据您介绍的情况来看,您与装修公司属于履行装修合同期间发生了纠纷,建议您细读所签署额度装修合同,看合同里有无此种情况的解决办法。如没有约定,建议您向对方发出对方已经违约的明确通知后,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必要时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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