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律师你好,我母亲在2010年医院做的足部融合手术,没几天感染了,后来又住院了,大概3个月直到差不多好了出的院,但是知道现在3年多一直再疼,他们也在不断的给找药吃,到今年还不好,他们建议做医疗鉴定,最后也做了,(鉴定为3级戊等,医院主要责任。)我母亲今年刚60岁,前段时间他们给我联系了别的大医院外国专家,说要马上住院,做手术大概2万5千元,医院他们说先确定手术费用,再跟他们谈,(住院期间的陪护,医疗,后期等等)
他们让我们先做手术再谈。30个名额不容易。他们让我们列表都需要什么,然后跟他们谈。请问我下一步现在该怎么办,该怎么他们要哪些赔偿,做了手术还能跟他们谈吗?急谢谢。我该找哪个区的律师。(医院是西城区的,我不是)
科华所于波律师解答:
您好!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不影响后期的继续治疗。个人建议您所有费用确定后(包括手术费)再一并向过错方主张。至于律师,没有区域限制,您聘请哪个区的律师、律所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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